地震的大小以規模(magnitude)表示;各地點的搖動情形,因該地點距震源的遠近,地盤的強弱等條件而異;建築物的受害程度則受伽(gal)左右。
規模:為表示地震能量大小的尺度,由斷層運動的程度決定,基本上則由距震央100公里處的標準地震搖幅決定。規模值增加1,能量增加32倍。
震度:以0~7的數字等級表示地面搖動程度的強弱,由人體的感覺、對建築物造成的影響等決定。規模即使大,地震如果發生在深處、遠處,震度還是很小;反之,規模如果小,地震如果發生在淺處、近處,震度還是很大。
伽:為表示振動加速度的單位,地震學界以伽表示『搖動的強度』。地震搖幅即使大,如困伽值小(地面緩慢搖動),則受害程度小、感覺搖動小。將氣象局地震儀所測加速度,以搖動週期補正,即得震度值。
目前日本所採用之震度階級是1949年日本氣象廳根據實際感覺程度所制訂的。
其標準如下:
震度 | 說明 | 參 考 資 料 |
0 | 無感 | 人體沒有感覺,但地震儀有紀錄。 |
1 | 微震 | 靜止的人或對地震特別敏感的人有感覺。 |
2 | 輕震 | 大多數人有感覺;門窗及日本式隔間拉門輕微作響。 |
3 | 弱震 | 大多數人有感覺;門窗及日本式隔間拉輕微作響,吊燈或其他懸掛物發生搖擺; 盛器內的水擺動。 |
4 | 中震 | 房屋建築物強烈搖動;不穩物體傾倒;八分滿的盛器內的水濺溢出來。 |
5 | 強震 | 牆壁粉刷龜裂;墓碑及石燈籠倒地,磚砌煙囪及土屋破損。 |
6 | 烈震 | 日本式木屋倒壞在30%以下;許多山崩或護牆崩壞;平地發生斷裂現象。 |
7 | 激震 | 日本式木屋倒壞超過30%。 |
台灣 | 名 稱 | 說 明 | 日 本 | 世 界 | 最大加速度 |
級 | JMA | MM | gal (cm/s.s) | ||
0 | 無感 | 地震儀有紀錄,人體無感覺 | 0 | 1 | < 1 |
1 | 微震 | 人靜止時或對地震敏感的人有感覺 | 1 | 2-3 | 1 - 2.5 |
2 | 輕震 | 門窗搖動,大多數人有感覺 | 2 | 3-4 | 2.5 - 8 |
3 | 弱震 | 門窗格格有聲,懸物搖晃,盛水動盪 | 3 | 5-6 | 8 - 25 |
4 | 中震 | 房屋搖動甚烈,不穩物傾倒,盛水八分滿者濺出 | 4 | 6-7 | 25 - 80 |
5 | 強震 | 牆壁龜裂,牌坊與煙囪傾倒 | 5 | 8-9 | 80 - 200 |
6 | 烈震 | 房屋傾塌,山崩地裂,地層斷陷 | 6 | 9 | 200 - 400 |
激震 | 日本式木屋倒壞>30% | 7 | 10-12 | > 400 | |
JMA:Japanese Maximum Acceleration
MM: Modified Mercalli Scale (修正之麥卡里震度) 1902 - > 19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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